湖南/娄底-2026-01-14 00:00:00
涟源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涟源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采采购合同编号:涟源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涟源市应急管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计划编号:涟源财采计[****]****
(*)项目内容:登高平台消防车 。
(*)是否分包:否 。
(*)项目负责人:李柳夏 。
(*)联系电话:*********** 。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叁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货物全部到场经安装调试并整体验收合格和使用培训完后,根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支付合同款,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并具备验收条件时,将全部车辆及装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延期交货,中标人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个日历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方式: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合同要求标准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等。
(*)履约担保:①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②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③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④履约担保的退还及期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及法律纠纷,无息退还。⑤若投标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采购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得到补偿或直接提取履约保函。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投标人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的;*:本项目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 。
(*)质量保证金:无 。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涟源市应急管理局、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 。
(*)验收方式:一般性验收 。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中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以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条款的履约情况进行客观核验。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方式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项目验收时将项目的全部资料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关键技术参数清单、硬件配置清单、技术文件及安装、验收报告、三方协议(如有)等。投标人需确保设备的性能指标达到验收标准,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项目的验收标准和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验收结果报相关监督部门备案。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涟源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涟源市应急管理局乙 方:(公章)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王克阳委托代理人:李柳夏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