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海安街道河滨路南侧草坝路东侧部分土地使用权招租
2026-01-14
江苏/南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海安市海安街道河滨路南侧草坝路东侧部分土地使用权招租
江苏/南通-202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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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海安街道河滨路南侧草坝路东侧部分土地使用权招租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海安街道河滨路南侧草坝路东侧部分土地使用权招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土地出租权; *.按土地现状出租; *.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间的土地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未经甲方的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土地全部或部分向任何其他企业、个人或品牌作任何形式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 *.承租人在进行土地装修时不得破坏土地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在报名前,乙方已对该土地进行勘察,对该土地的可利用空间、位置、容积、实用性能等情况均无异议,乙方同意以现场实际交付状态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土地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