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1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14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源乐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爱华大道***号二楼***室(江西益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内))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都江堰市医疗中心)

地址:都江堰市宝莲路***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奎光街道江安河东路下段**号

四、基本情况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都江堰市医疗中心)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人就“第一中标侯选人所投科曼****的婴儿辐射台肤温显示范围”未达招标文件要求,与设备官方说明书不符,属虚假响应。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回复称“经评审委员会复核,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技术响应表应答‘响应’,且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与技术响应表中的内容一致,评审委员会对于中标人的评审得分无误”,但该回复存在未核查产品说明书的核心技术参数、回避关键事实的严重问题。

投诉事项*:投诉人就“第一中标侯选人所投科曼****型婴儿辐射台控温精度”未达招标文件要求,与设备官方说明书不符,属虚假响应。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回复称“经评审委员会复核,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技术响应表应答‘响应’,且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与技术响应表中的内容一致,评审委员会对于中标人的评审得分无误”,但该回复存在未核查产品说明书的核心技术参数、回避关键事实的严重问题。

投诉事项*:投诉人就“第一中标侯选人所投科曼****型婴儿辐射台辐射箱水平角度:*°***°双向转动”未达招标文件要求,与产品说明书、彩页不符,属虚假响应。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回复称“经评审委员会复核,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技术响应表应答‘响应’,且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与技术响应表中的内容一致,评审委员会对于中标人的评审得分无误”,但该回复存在未核查产品说明书的核心技术参数、回避关键事实的严重问题。

投诉事项*:投诉人就“▲*、上侧边具备推送扶手,推拉受力≥*****,持纹≥**小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抽屈滑轨五金件推拉顺滑、无噪音,并通过耐久性测试≥*****次。(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推车耐用性测试,负载≥****,通过***高度障碍物≥*****次,总行程≥****。(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以上三条▲重要参数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回复称“此条款已作扣分处理”,但以上三条重要参数所作扣分明显不足,违背评审规则量化要求,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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