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1-14 00:00:00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城区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范围为经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的长沙市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对应城区范围,主要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及黄花机场周边现状主要建设区域,面积约***平方公里。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工作内容
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工作的技术服务,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基础数据成果准备。收集并梳理行政区划界线、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等可用于城区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的基础数据成果,并按照成果汇交要求,构建基础信息数据库,夯实房屋建筑信息数据库以及现状评估数据库建库基础。
(二)房屋建筑信息数据整合。结合实际数据基础开展数据整合,包括房屋建筑基底(轮廓)矢量数据、建筑高度、地上建筑面积等信息。建立房屋建筑信息与土地全周期管理信息“一码关联”,强化土地和房屋数据的关联应用。
(三)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建设。根据长沙市实际应用需求,制定长沙市城区存量国土空间特征指标,以房屋建筑信息数据作为主要数据源,结合人口、规划、用地审批管理等支撑城市高效治理的各类数据,建设城区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
(四)空间现状评估。以城区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库为基础,对建筑规模、开发强度、安全韧性等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城市规划布局、土地开发利用、城市更新改造、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优化建议。
(五)成果汇交与审校。按要求形成标准数据库成果、元数据成果、报告成果。成果质检通过后纳入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最终成果提交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交付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交付方式:正式成果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全套成果文件。
五、服务标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指南(试行)〉的函》(自然资办函〔****〕**** 号)要求,开展长沙城区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数据建设工作,促进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由用地管理向空间管理转变,发挥建构筑物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配置与保障作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服务完成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项目结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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