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2026年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1-14
四川/宜宾 招标采购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2026年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川/宜宾-202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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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年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字体: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拟对****年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

二、项目名称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年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

三、报价及公告方式

(一)供应商按附件二最高限价基准单价整体下浮比例(每项商品单价均同比例下浮)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具体谈判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告方式:此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前,若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此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委托代理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附件一、附件二),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四)配送服务承诺(附件三)。

(五)近*年广告服务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及对应发票,单份合同金额≥*万元,至少*份),且合同服务内容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任意一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信用中国”(网址:***.***********.***.**)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七)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附件四)。

(八)谈判保证金银行回单、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复印件。

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七、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费、维护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报出不得有选择性的价格,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最终谈判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约定。采购公告、采购清单、产品技术参数、配送服务承诺、报价单、谈判报价单及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单规定格式进行报价。

八、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资格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最后谈判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高的)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谈判报价相同时,产品质量承诺好的成交;若出现最低报价产品质量承诺完全相同的,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二)谈判保证金

*.缴纳时间:供应商须于**** 年 * 月 ** 日 *:** 前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缴纳金额与方式

(*)缴纳金额人民币 **** 元整(大写:伍仟元整),现金缴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账号:*****************。

(*)缴纳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所有缴纳方式均须在备注栏注明:****年广告服务商定点采购项目**公司谈判保证金(** 公司为供应商全称)。

(*)特殊要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须提供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出具保函的主体须为依法成立、具备相应资质及偿付能力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若保函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退还时间与方式:未中标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若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提交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

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

③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④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


(三)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

(四)本项目供货地点为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内。

(五)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我校采购的货物、服务等要求,如不能满足,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六)验收及付款方式:成交人将学校所需物品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月或季提供报账所需的税务发票等材料,经审签完成后,我校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月或季全部货款。

(七)获取相应附件及资料准备时间:****年*月**日**月**日,获取方式:自行网络下载。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年*月**日*:*****:**(不接受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勤政楼***室 (屏山县屏山镇民生西路***号) ,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地点: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勤政楼*楼小会议室。

*.其他: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谈判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成交公示:确定成交人后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二)质疑

*.对招选文件存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前,向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提出书面质疑。

*.对中选结果存有异议的供应商,可于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提出书面质疑。

*.提交质疑材料时,需一并报送以下文件:

(*)书面质疑函*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针对质疑事项的必要证明材料。

*.供应商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等行为的(证据来源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均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一经查实,学校将报请财政部门,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年内参与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本谈判须知未尽事宜,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负责解释。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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