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放大学中湾校区风雨操场(体育馆)招租交易公告
2026-01-14
新疆/乌鲁木齐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疆开放大学中湾校区风雨操场(体育馆)招租交易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6-01-14 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2026-01-14 00:00:00
| 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新疆开放大学中湾校区风雨操场(体育馆)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 联系人 | 董健波 | 联系电话 | *********** |
| 转让方信息 | |||
| 出租方名称 | 新疆开放大学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所属行业 | 教育 |
| 法定代表人 | 安瓦尔·买买提明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新疆开放大学中湾校区风雨操场(体育馆)招租 | 标的编号 | ************** |
| 租赁价格 | ******.**元/年 | 评估结果 | ******.**元/年 |
| 转让底价 | ******.**元/年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保证金 | *****.*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 |
| 评估机构 | 新疆宏盛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出租期限 | *年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批准单位名称 |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批准文(件)号 | 新管房地[****]***号 |
| 国资监管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新疆开放大学 |
| 信息披露 |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情况: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街**号新疆开放大学院内风雨操场(体育馆),建筑面积***㎡,场地现状完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标底价格(即评估价)******元/年,租赁期限为*年;租金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其他事项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该项目评估报告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承租人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因该操场为学校室内运动场馆,承租方不得新增除体育健身、运动训练等合法合规的体育相关经营活动以外的其它项目。 三、挂牌底价为租赁底价,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前的工作日完成勘验标的工作。联系人:董健波,联系电话***********。 四、付款方式:确定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新疆开放大学中湾校区风雨操场(体育馆)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全年租金。 五、经公开征集项目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的,可以租赁底价协议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元。承租方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竞价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 六、税费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出租期间的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物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该标的为整体租赁,不得分租。一旦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承租方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八、出租方提供制式租赁合同、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和综合服务费缴纳协议模板,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查看,承租方一经确定,应签订该租赁合同、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和综合服务费缴纳协议,除制式模板中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不作修改。 九、保证金处置: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退还各意向承租方;成交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末按期签署《新疆开放大学中湾校区风雨操场(体育馆)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租凭标的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后一日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十、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 (四)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现场勘验标的时间: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前的工作日完成勘验标的工作,联系人:董健波,联系电话***********。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经办人:黄老师;电话:*******. |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交易机构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楼***室 | ||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