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小南垭集疏运分拨体系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1-14
2026-01-14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小南垭集疏运分拨体系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1-14
重庆-2026-01-14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小南垭集疏运分拨体系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小南垭集疏运分拨体系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津综保集团函******)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完善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珞璜南站服务和运输能力,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货物堆场约*****㎡;枢纽集疏运道路,长度约***,宽度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检查设施设备、货物堆场、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及人行道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网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区县自筹。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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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小南垭集疏运分拨体系三期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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