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务和数据运行服务中心所需政务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01-14
2026-01-14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务和数据运行服务中心所需政务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01-14
河北/秦皇岛-2026-01-14 00:00:00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务和数据运行服务中心所需政务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北戴河区政务和数据运行服务中心所需政务云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投诉人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小康楼**栋*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务和数据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新河路**号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务和数据运行服务中心所需政务云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磋商公告,****年**月**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向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于****年**月**日对质疑情况进行了答复,质疑人因对质疑答复情况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书,审查后于当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一: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部分,““*”为一般技术参数,投标人的全部技术参数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未完全响应一般技术参数的,減*分,本项扣完为止。”,此项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有违公平公正原则且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嫌。 投诉事项二:采购需求中“其他要求”中“供应商需在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日内开通政务云租用服务和信息安全云资源池租用服务且完成信息安全集成服务,现有系统迁移所产生的迁移费由供应方负责。”此项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有违公平公正原则且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北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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