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026-01-14
福建/南平 招标采购
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福建/南平-202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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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2026-01-14 00:00:00
投资在线审批信息(标前)
招投标监管信息(标中)
项目实施监管信息(标后)
项目进场
招标公告
投标报名
开标
评标
结果公告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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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项目
光泽县
房屋建筑业
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项目位于光泽县城区西溪段顺安桥下游约****处,由气盾坝段、上游抛石段、上游铺盖段、下游消能防冲设施、下游抛石段及上下游连接段组成。
吴松发
***********
政府
国有资金:***.*%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境外私人投资:*.*%
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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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南平市光泽县
光泽县杭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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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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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光泽县水利局
本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探)、测量、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
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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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
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工程*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水利资质设计单位派出);同时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水利资质设计单位派出)。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人,应具备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家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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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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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项目
光泽县
房屋建筑业
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项目位于光泽县城区西溪段顺安桥下游约****处,由气盾坝段、上游抛石段、上游铺盖段、下游消能防冲设施、下游抛石段及上下游连接段组成。
吴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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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国有资金:***.*%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境外私人投资:*.*%
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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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南平市光泽县
光泽县杭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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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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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光泽县水利局
本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探)、测量、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
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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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一体化
光泽县西溪城区生态堰坝修复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工程*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水利资质设计单位派出);同时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水利资质设计单位派出)。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人,应具备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家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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