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第01号)
2026-01-14
河南/漯河 质疑投诉
漯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第01号)
河南/漯河-2026-01-1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漯河-2026-01-14 00:00:00
漯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发布机构: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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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采购移动警务室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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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此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漯河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