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数字内容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2026-01-13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福州市鼓楼区数字内容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福建/福州-2026-01-13 00:00:00

福州市鼓楼区数字内容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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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数字内容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福州市鼓楼区数字内容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内容修改为******;①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电子保函。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投标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期限******;内容修改为******;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个工作日内,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须经招标人通过银行查证有效,保函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银行独立保函,开具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具保函的银行应为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银行保函期限应当覆盖至项目终验确认后;若因银行原因,仅能提供固定期限保函,中标人应当在保函期限届满前*日对保函进行续保,确保保函期限可以延续至终验通过后。******;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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