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2026-01-14
江西/宜春 招标采购
宜春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江西/宜春-202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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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宜春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宜春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 |
采购内容:汽车维修保养
采购数量:*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完善的财务体系,可开正规国、地税发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必须在宜春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年以上周期的租房证明;
*.具备一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有专业维修设备和技术人员(需提供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需满足的要求:(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完善的财务体系,可开正规国、地税发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必须在宜春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年以上周期的租房证明;
*.具备一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有专业维修设备和技术人员(需提供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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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完善的财务体系,可开正规国、地税发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必须在宜春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年以上周期的租房证明; *.具备一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有专业维修设备和技术人员(需提供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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