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2026-01-14 00:00:00
**万吨/年联碱装置产能指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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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公告 | ||||||||||
项目名称 | **万吨/年联碱装置产能指标转让 | |||||||||
资产类型 | 无形资产 | |||||||||
转让底价 | *,***,***.**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云交所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 承诺 |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无形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云天化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注册地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 | |||||||||
法定代表人 | 于最达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云南云天化大为制氨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 ||||||||
批准机构 |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值 | *,***,***.**元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核准(备案)单位 |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文号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年**月**日 | |||||||||
标的情况 | ||||||||||
本次转让标的为**万吨/年联碱装置产能指标,为无形资产(不包含除产能指标之外的任何碳排放配额、能耗指标及其他无形资产)。标的**万吨/年联碱装置产能基础事实说明:云南云天化大为制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制氨)**万吨/年联碱装置,于****年*月动工建设,****年*月**日建成投产,初始产能为*万吨/年。****年,经技术改造,产能提升至*万吨/年;****年再次技改,产能达**万吨/年,此次技改于****年*月*日获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确认。该装置历经多次转让:****年,云南沾化有限责任公司将其转让给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又转至云南云维化工精制有限公司;****年*月,云南云维化工精制有限公司(因破产于****年*月**日注销)转让给大为制氨。从以下五方面可以证明公司拥有**万吨/年联碱产能指标。 *.****年**月**日,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万吨/年联碱装置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提出审批意见,联碱装置现已建成投入生产,本次评价属于现状评价;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相关规划;项目运营对当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同意项目正常生产。 *.大为制氨****年*月**日营业执照换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工业碳酸钠、氯化铵;大为制氨****年*月*日营业执照换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工业碳酸钠、氯化铵;****年换证,经营范围涵盖食品添加剂生产。 *.排污许可证方面,*********年含无机碱制造,*********年因联碱装置拆除不再包含。 *.*********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显示,其业务包含工业碳酸钠、氯化铵产品的生产和售后服务。 ****年*月**日,该装置顺利完成报废拆除。该装置虽然已经拆除,但**万吨/年联碱装置产能指标仍然存在。 *.****年*月*日,曲靖市沾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在《关于云南云天化大为制氨有限公司关于**万吨/年纯碱产能指标确认的函》的复函中明确, 该单位及上级工信部门没有将我公司纯碱产能列为淘汰产能,也没有收到上级部门因生产装置拆除而取消产能的相关通知。 | ||||||||||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公告期间,若本次转让行为与相关政策规定不符,将立即终止该交易。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查验本项目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同时,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知晓本次指标交易涉及的国家产能指标交易政策及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可根国家当年调整的现行税率和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信息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手续 | *.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材料包括: (*)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包含: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竞价须知等,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注意事项: (*)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系统服务费支付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标的成交价的【*%】通过*交易系统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成交价确定 以《交易结果通知书》确定成交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交易保证金; *.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交易价款。 三、标的交割: 受让方在付清全额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本次转让产能指标真实性、合规性等项目资料,即视为转让方交割了本项目标的,转让义务履行完毕。资料主要包含“标的情况”所述资料。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等导致受让方无法办理产能指标置换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四、受让方须依照国家对该类产能指标的使用及生产经营所需资质等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若因受让方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使用,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受让方在付清交易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一并结算。 六、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交纳。 | |||||||||
特别说明 | ||||||||||
*.云交所向受让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和权证变更的催办。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提交报名后根据*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 ||||||||
保证金金额 及交纳截止时间 | 交纳金额:***万元;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时前(以*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 |||||||||
处置方式 | *.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支付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地址 | 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号国资银佳**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唐经理 | 咨询电话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至**:** | |||||
尽职调查联系方式 | ||||||||||
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 | 时间 | 工作日*:**至**:** | |||||||
联系人 | 马剑军 | 联系电话 | *********** | |||||||
特别提示 | 请提前*个工作日联系确认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