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公共静态交通合作运营项目补遗书(1号)澄清文件
2026-01-14
河北/秦皇岛 变更澄清
海港区公共静态交通合作运营项目补遗书(1号)澄清文件
河北/秦皇岛-2026-01-14 00:00:00
标段名称:海港区公共静态交通合作运营项目

海港区公共静态交通合作运营项目

补遗书(*号)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具有覆盖运营初期成本的流动资金,能出具不低于设备总投资**%(***万)的资金证明材料,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资金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出具的相关资金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万)、银行贷款意向书等,以上证明材料任选其一均可”中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为****年度。

二、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页*.*开标程序“投标人通过*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之内即****年*月*日**时**分之前须解密完成。否则视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解密顺序为:(*)投标人进入“*招冀成”的电子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招标人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中的解密时间更正为“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之内即****年*月*日**时**分之前须解密完成。”,本条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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