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2026-01-14 00:00:00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房产公开招租公告(***机项目) (第*次)(********)
发布时间:********** **:**:** 点击次数:* 发布人:裴允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房产公开招租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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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名称 |
房产坐落 |
分区及房间号 |
面积(㎡) |
房产出租底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报名诚意金(元) |
招租需求 |
出租期限 |
招租方式 |
联系人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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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生公寓附近平房 |
勤工助学基地 |
无 |
**.* |
***** |
按招租成交价的**%收取 |
无 |
指定中国银行设立***机服务 |
*年,****.*.******.*.** |
公开谈判 |
承办部门:后勤管理处 地址: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文楼***室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 |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承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次招租的房屋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有的公用房产,场地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有的土地,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学校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持的营业执照中包含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纳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三、租金、保证金、报名诚意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⒈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房产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不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失信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房屋公开招租报名权。
⒉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经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针对本项目,电费包含于租金内。
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联行号:************
四、装修要求
承租人如因经营需要对店铺进行改造、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改造、装修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招租人审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划和设计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门前广告牌匾应遵守秦皇岛市及甲方的相关规范规定。
(*)房屋内部改造装修、设施配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从招租人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应无条件配合市政、消防、燃气等部门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承重墙、改变房屋的外立面等。在进行室内非结构性装修(如墙面刷漆、铺设地板等)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避免对房屋造成损害,并在租赁期满后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达到双方约定的状态。对于安装大型固定设施(如中央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需要提前告知出租方并获得许可,且安装过程不得破坏房屋的原有设施和线路。
(*)承租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安全标识等。若因装修改造引发安全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装修后的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保证房屋内电气线路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
五、其他事项
*.承租人包干负责本经营项目相关的卫生、管理、安全等工作。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承租人应取得并公示与开展经营有关的有效证照,不得违法经营。应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
*.承租人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薄利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师生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遵守其相关规定。
*.承租人经营操作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营环境卫生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所售商品或所使用原材料应由正规渠道采购,质量合格并在保质期内,设施设备应质量合格、安全适用、自行维护,安装/拆卸时不得破坏建筑结构。
*.承租人不得以储值优惠、会员卡办理等理由提前预收服务费用。承租人应公示营业时间。
*.承租人应自觉遵守招租人校园秩序,不得播放高分贝噪声;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在室外堆放杂物,不得户外经营,遵守门前“五包”;应合理使用招租人房产及各项设施设备,不得使用该房产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得在该房产内烹饪加工食物(包括自用及对外出售)、动明火、娱乐、排烟污染环境;未经招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承租人应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管理该项目运营。所有工作人员应无犯罪记录,着规范工装从事经营活动。身体皮肤露出部分,应无大面积纹身、花臂等,无不良嗜好、不雅举止、不当言辞。承租人人员应向招租人报备,遵守招租人进出校门、一卡通权限、校园通报备等管理规定。
*.承租人车辆应在指定停车场(处)停放,严禁非非工作用途机动车、电动车校内充电。与经营有关的临时入校车辆,可就近停靠、事毕即走,但不得妨碍通行。
*.承租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承租房屋内的各项的安全事宜,做好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防火、防盗等在内的各类事故预防工作,并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接受招租人及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承租期间所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如出现火灾、被盗、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
六、报名须知
⒈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⒉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公章以及《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办理(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另如为原租户申请本次招租,还须携带最后一期的交费发票(复印件)或交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原租户为交费信用合格租户,否则不接受报名。
⒊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⒋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⒌公开谈判工作将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后勤管理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