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2026-01-13 00:00:00
岐山县五丈原粮站安乐库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处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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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岐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批准,现将岐山县五丈原粮站安乐库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场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交易期内由转让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公正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拍卖标的:岐山县五丈原粮站安乐库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公告期: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四、竞买保证金:¥******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现场公开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人及买受人的保证金由委托人(拍卖人)向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后在财务科办理(请备注:岐山县粮站房地产)。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
五、报名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
现场拍卖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号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拍卖大厅。
八、价款支付方式、票据形式:
竞买人在拍卖现场应价成交后,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联系委托人和拍卖人办理成交价款和标的交割手续。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次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逾期未支付的,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标的物交接方式: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人签订《资产处置合同》。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由委托人移交拍卖标的。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报名须知: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自然人用户或法人用户,须通过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进行报名申请。
十一、特别提示:
*、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会资料》《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该项目由岐山县五丈原粮站委托陕西公正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组织实施。佣金:项目成交后,买受人在*个工作日内向陕西公正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总成交价款*%的佣金。
十二、附件:
*、受让人承诺书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操作手册
*、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拍卖会资料
转让方联系人:李先生
转让方联系电话:***********
查看标的联系人:于先生
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业务三科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受让承诺书.****
附件: 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