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26-01-13 00:00:00
镇江市润州区瑞香苑*号楼主楼***楼整体招租公告
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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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江市润州区瑞香苑*号楼主楼***楼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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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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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重新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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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坐落 |
镇江市润州区何家湾路*号瑞香苑*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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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属性 |
标的类型 |
国有 |
所在层数 |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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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约(㎡) |
****.**(其中有证面积 ****.**㎡;无证面积 ****.**㎡) |
租赁期限(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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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 方式 |
三月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期**年,租金前三年保持不变,第四年租金在成交价基础上递增*%,第五年租金与第六年租金与第四年租金保持一致,第七年租金在第六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第八年租金与第九年租金与第七年保持一致,第十年租金在第七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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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 |
承租押金(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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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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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地理位置优越,配套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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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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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租金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年,租期**年,租金前三年保持不变,第四年租金在成交价基础上递增*%,第五年租金与第六年租金与第四年租金保持一致,第七年租金在第六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第八年租金与第九年租金与第七年保持一致,第十年租金在第七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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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路***号 法定代表人:胡文辉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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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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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 文件 |
镇国资租备****(**)号镇江市国有企业房屋公开招租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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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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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设备设施结构。 *、用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学校不允许的经营项目。 *、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等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因自身原因自己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除外。 *、改造要求:中标承租人如须对租赁物进行整体改造,所涉费用均由中标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在租金、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减。 *、 房屋修缮责任:除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之外的租赁物其他部分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年检均由中标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 水电等能耗费用由中标承租人据实交付。 **、服从招租单位的现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监督, **、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四. 其他特殊要求: *)中标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及有关设施设备的状态。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中标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时,应当确保租赁物及租赁物内设施设备处于可使用良好整洁状态,标准不低于中标承租人正常经营时的状况。 *)关于转租、分租。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至第三方: 意向承租人应当全部满足以上招租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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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和承租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或其它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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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意向承租人须同意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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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合同签订后即可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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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租赁用途:商业用地/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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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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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现场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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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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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在《镇江市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同意承租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承租方资格条件、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招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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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不低于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交易。意向承租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交易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交易成功后 “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承租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招租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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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价 |
增价幅度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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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年* 月** 日 上午**:**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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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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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承诺函》、《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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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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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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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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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镇江市冠城路*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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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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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镇江市分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