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量子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编号:2025-JQ73-F3022)
2026-01-13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北京量子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编号:2025-JQ73-F3022)
北京-2026-01-13 00:00:00
北京-2026-01-13 00:00:00
关于北京量 子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编号:***************)
发布时间:**********
现将****年度彩超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的复议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申 请 人:北京量 子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房山石楼镇吉羊村西**幢*层***室
被申请人:某医院采购管理部门
二、基本情况
申请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请求撤销投诉处理决定。
复议理由:①被申请人认定河南爱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爱生”)提供的****年、****年审计报告真实有效,属于法律适用错误和事实认定片面,未履行相关真实性核查义务。②被申请人未对其他投诉事项进行核实,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处理结果
经依法调查,申请人复议事项不成立,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维持投诉处理决定。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