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海州区高标准护航“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
为严格对标国家发改委最新“双公示”信息校验规则,全面提升全区信用信息报送质效,推动《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落地生根、见行见效,海州区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拧紧责任链条、细化工作举措,以高质量信息报送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深学细悟新规,锚定信用修复工作导向。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解读与“双公示”最新校验规则宣贯有机结合,通过案例解读、线上答疑等多元形式,向各相关部门精准传达新规核心要求。系统梳理信用修复适用范围、办理流程、信息公示规范等关键要点,同步明确“双公示”数据校验标准中的信用修复信息报送细则,引导工作人员深刻把握 “双公示” 与信用修复的关联性,确保政策执行不偏航、工作推进有方向,为信用修复管理规范开展筑牢认知基础。
细化任务闭环,夯实信用修复数据支撑。围绕信用修复管理全链条需求,细化“双公示”信息报送任务清单。在新增信息归集方面,明确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审核结果、修复成效等相关信息的报送格式、时限要求,确保信用修复动态信息实时同步;在历史存量数据整改方面,对照《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排查过往“双公示”信息中与信用修复相关的遗漏、错误数据,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节点,实行销号管理。通过清单化推进、流程化管控,确保“双公示”信息既符合校验标准,又能为信用修复管理提供真实、完整、精准的数据支撑。
压实主体责任,凝聚信用建设工作合力。深刻把握“双公示”作为信用修复管理的基础性、前置性作用,着重强调各单位主体责任,要求相关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将信用修复管理要求融入“双公示”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原则,建立“日常自查+定期核查+随机抽查”的督导机制,对信用修复相关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撰稿人:章敏 审核人: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