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1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13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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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警用特种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瑞盛宏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中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所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眉山市公安局****年警用特种装备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敷衍空洞,未履行法定说明义务,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眉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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