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1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13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1-13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无】【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警用特种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瑞盛宏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中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所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眉山市公安局****年警用特种装备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敷衍空洞,未履行法定说明义务,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眉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