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号)
2026-01-13
河南/南阳 质疑投诉
新野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号)
河南/南阳-2026-01-1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南阳-2026-01-13 00:00:00
新野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新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 | ||
| 二、项目名称:新野县王集镇人民政府王集镇石羊岗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扬州市飞利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
| 地址:江苏省高邮市高邮镇工业集中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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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新野县王集镇人民政府王集镇石羊岗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代理公司存在重大嫌疑,其涉嫌与中标人、评审专家相互勾结,共同实施恶意串通以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中标人南阳市达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该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蓄意编造虚假数据,其行为已涉嫌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来谋取中标资格。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新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新野县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