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七一龙安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采购(2026年-2028年7月)(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1-13
四川/绵阳 变更澄清
平武县七一龙安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采购(2026年-2028年7月)(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绵阳-2026-01-13 00:00:00
平武县七一龙安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采购(****年*****年*月)(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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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劳务采购(****年*****年*月)(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采购文件:

*.*.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更正为: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出具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未经审计的提供任意一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出具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平武县财政局

联系人:孙凡

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武县七一龙安初级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教育园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同得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南段**号*栋*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欢

电话:***********

四川同得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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