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13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丹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1-13 00:00:00
丹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丹巴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丹巴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雅安市土司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全县乐英乡仁和村

被投诉人: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号宏源大厦*座*楼

相关供应商:凉山绿野天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凉山州会理县龙腾北街**号*栋*单元*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丹巴县林业和草原局丹巴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通过中标公告公示的制造商品牌“绿杰”、“麦绿”,从互联网和国家商标局检索均无法查到或确定到底对应的是哪*家制造商;政府采购要求供应商填写投标“品牌”,目的是区分不同投标人之间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产品的“品牌”也有利于让其他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更直观地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公示的品牌连其他供应商和社会公众都不知道到底对应的谁是制造商,这肯定违背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立法本意;我方通过质疑及后续电话、邮件向被投诉人申请公开制造商名称信息被拒,现无法得知中标人提供的是否为合法有效的制造商、是否存在利用采购公示的漏洞提供虚假制造商品牌谋取中标、涉嫌造假制假供货的可能。因此对其他投标人在公示期间反映的投标产品制造商品牌无法查证到对应制造商的严重问题,被投诉人有义务作出正面回应来澄清、至少应公开制造商名称,做到公开透明真正接受监督,而不是以已公示中标人提供的虚假无法查证的品牌为理由拒绝。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依法公开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公示的制造商品牌不是注册商标或能明确对应制造商的品牌字号。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一体化平台中,同一品目的标的物所属行业必须为相同行业,若选择两个行业,则无法提交内容。”为理由,将作为工业产品的复合肥也划型到农林牧副渔业,并以对所有投标人都一样为理由来否认未依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报价优惠政策,这肯定是错误和违法的,同样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其他代理公司都能把投标标的做到划型分类,就被投诉人存在“无法克服的技术障碍”,评标过程中专家也没有澄清或依照磋商文件要求终止采购活动。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丹巴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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