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1-13 00:00:00
中铁十六局呼市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标项目
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就十六局呼市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标项目水泥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本标段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本项目为下穿南跑道及滑行区高铁预留工程,设计起点里程为****+***.*,终点里程为****+***.*,总长***.*米。跑道段隧道主体结构宽**.*~**.*米,高**.*米,基坑深约**.**~**.**,覆土厚度约*.**~*.**,采用明挖法施工。合同造价*****万元。合同工期:***天。
*.*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它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生产厂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供应商近三年至少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供应商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供应商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 水泥 | *.***.*袋装 | 吨 | **** |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项目施工现场 | ****年*月至工程完工 |
合计 | 吨 | **** | |||||
*.*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符合满足国标**********/********的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结算和付款
*.*.*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铁建银信(%),兑付期限为: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期限为: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兑付期限为:个月
□其他(%)
票据贴息费用由承担。
(*)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剩余**%于***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个工作日。
*.*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供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
*.*.*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其它要求: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采取袋装水泥过磅验收的验收方式,如磅差超过国标等规定的误差范围,买方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进行验收。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四、报价文件递交
*.*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递交启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路***号
联 系 人:王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砚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