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1-13 00:00:00
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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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 | 芜湖市九华中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老师************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为慈、黄婷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联众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号**楼(实际楼层*楼) | |
投标报价 | *.**元/页 | |
授权代理人 | 黄怀军 | |
服务期 | 三年(*年+*年+*年,合同一年一签)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本次招标的综合单价对****年*月初至****年*月底新产生的纸质病案约********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数量和进度根据实际应用进行调整。 服务要求:对原始纸质病案应用数码技术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数码图像,并负责对后续产生的原始纸质病案定期处理。 服务时间:三年(*年+*年+*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人及国家现行标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处理服务(二期);*、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处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青岩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号*幢 | |
投标报价 | *.***元/页 | |
授权代理人 | 王攀 | |
服务期 | 三年(*年+*年+*年,合同一年一签)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本次招标的综合单价对****年*月初至****年*月底新产生的纸质病案约********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数量和进度根据实际应用进行调整。 服务要求:对原始纸质病案应用数码技术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数码图像,并负责对后续产生的原始纸质病案定期处理。 服务时间:三年(*年+*年+*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人及国家现行标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凉山州会东县人民医院病案数字服务项目二期;*、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数字化病历扫描采购。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信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云路**号厂房办公楼 | |
投标报价 | *.***元/页 | |
授权代理人 | 李进 | |
服务期 | 三年(*年+*年+*年,合同一年一签)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本次招标的综合单价对****年*月初至****年*月底新产生的纸质病案约********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数量和进度根据实际应用进行调整。 服务要求:对原始纸质病案应用数码技术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数码图像,并负责对后续产生的原始纸质病案定期处理。 服务时间:三年(*年+*年+*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人及国家现行标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