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13 00:00:00
涪陵区****年珍溪镇年产*万吨榨菜产业发展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涪财采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涪陵区****年珍溪镇年产*万吨榨菜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涪陵区****年珍溪镇年产*万吨榨菜产业发展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轩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号*号楼*****室
被投诉人*: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裕民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号*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未公示详细分项报价表。
(二)投诉请求
请求公示详细的成交明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请求已得到实质性回应,我局不再就投诉事项进行审查处理。
经研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涪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年*月**日
涪陵区****年珍溪镇年产*万吨榨菜产业发展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涪财采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涪陵区****年珍溪镇年产*万吨榨菜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涪陵区****年珍溪镇年产*万吨榨菜产业发展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轩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号*号楼*****室
被投诉人*: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裕民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号*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未公示详细分项报价表。
(二)投诉请求
请求公示详细的成交明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请求已得到实质性回应,我局不再就投诉事项进行审查处理。
经研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涪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