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毕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毕财采投处〔2025〕6号)
2026-01-13
贵州/毕节 质疑投诉
新闻资讯 毕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毕财采投处〔2025〕6号)
贵州/毕节-2026-01-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试剂项目(三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迈世瑞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创业路*号*栋*楼***号附**号            

被投诉人 * :毕节市妇幼保健

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

被投诉人 * :贵州盛世黔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观水路电商产业园*号楼

相关供应商:重药控股贵州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街道北京路***号贵旅大厦**楼****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作出的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试剂项目(三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有关规定,我局于*月*日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补正材料通知书》(编号:********)。我局于*月*日收到补正材料,补正后的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要求和程序,投诉材料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于*月*日予以受理,并将投诉书副本送达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相关供应商。
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公布的招标文件中试剂要求。附件*.* 串联质谱新生儿筛查试剂要求一、服务需求**、为了落实实验室工作人员操作便利性和可追溯性原则,萃取液必须包含在试剂盒组分中,不需要科室现场配置,以说明书加盖公章为准。投诉事项*:****.*.**公布的招标文件中试剂要求。附件*.*串联质谱新生儿筛查试剂要求二、产品技术需求*.▲灵敏度:试剂盒各分析物的检测指标对应的同位素内标准品的灵敏度应不大于相应分析物的线性区间低值,且氨基酸检测指标的灵敏度应≤**μ***/*,肉碱检测指标的灵敏度应≤*μ***/*。(以试剂说明书为准加盖制造商公章)投诉事项*:****.*.**公布的招标文件中试剂要求。附件*.* 串联质谱新生儿筛查试剂要求二、产品技术需求*.▲线性范围:在每一个分析物的线性区间内,相关系数(*)≥*.****,具有明确的线性范围区间。如琥珀酰丙酮需满足线性范围覆盖*.****μ***/*。(以试剂说明书为准加盖制造商公章)投诉事项*:****.*.**公布的招标文件中试剂要求。附件*.* 串联质谱新生儿筛查试剂要求二、产品技术需求**、▲可提供过去三年卫生部室间质评证书和同品牌新筛的信息系统管理软件。投诉事项*:****.*.**公布的招标文件中试剂要求。附件*.* 串联质谱新生儿筛查试剂要求二、产品技术需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非衍生法氨基酸和酰基肉碱项目在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参加实验室数量≥**家。(提供****年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官方截图)
投诉请求: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试剂项目(三次)(项目编号:*****************)于****.*.*公布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告显示该供应商中标总价*,***,***.**元,技术得分**分、商务得分*.*分、报价得分:**.**分;若如重药控股贵州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投标品牌是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试剂,虚假响应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存在质疑。我公司诉求重新评定。而且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四川迈世瑞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毕节妇幼保健院采购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试剂项目(三次)质疑回复函》中明确写明,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满足采购实际需求,虚假应标。还望尽快判定重药控股贵州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虚假应标,保护其余投标人的公平和利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请对本次开标程序重新审定,认真负责、及时合理对待我公司的合法投诉诉求,提供真实、有效、符合逻辑的证明材料给予回复。以维护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我局于*月*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答复通知书。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结合投诉事项和审查结果,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毕节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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