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2026-01-13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萧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浙江/杭州-2026-01-13 00:00:00
浙江/杭州-2026-01-13 00:00:00
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年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本机关对你单位的山后安置房西、东区块分房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义桥镇****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项目编号:*************)以及义桥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开展了检查,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山后安置房西、东区块分房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设置“社会保险证明:应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连续三个月是指:****年**月、**** 年*月、****年*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时间要求。”为评审因素;义桥镇****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设置“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为评审因素;义桥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设置“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评审因素,上述设置间接限定了投标供应商的经营年限,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等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于本监督意见书送达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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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意见书****年 *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