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6-01-13 00:00:00
泰安市新泰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泰安市新泰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采购机构:泰安市新泰市某单位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新泰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确定 * 家投标人中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所投品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仅限预包装食品))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畜禽肉类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相关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时间:****年 *月 **日至 *月**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财源大街*号
*、售价:免费
*、报名方式:线下递交报名材料。投标供应商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纸质材料。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所投品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仅限预包装食品))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畜禽肉类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相关材料。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 *月*日**时**分*****年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监管单位
联 系 人:窦主任
电 话:***********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