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6-01-13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广东/深圳-2026-01-13 00:00:00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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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招商开元中心**地块*座*********、*********、*********、*********、*********、*********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项目

服务范围: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

服务要求:****年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年国务院颁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年深圳人大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均明确提出应当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购买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可不再续约。

服务标准:****年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年国务院颁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年深圳人大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均明确提出应当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购买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

五、成交理由: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未超出预算价,推荐为预成交人。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梁红焱、王薇、陈闹兴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深圳(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人民币伍仟叁佰柒拾元整(¥*,***.**)

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三次报价情况:

资格性审查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三次报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合格合格¥***,***.**
备注:无。

*、候选中标供应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经采购单位确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进行采购。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健路二号

联系人:黎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号锦峰大厦**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转***

传 真:*************

邮 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先生

电 话:*************、********转***

十二、附件

详见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本公式附件。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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