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交易结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绕城路以北工业厂房、附属物及土地使用权
2026-01-13
安徽/宣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宣城市-交易结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绕城路以北工业厂房、附属物及土地使用权
安徽/宣城-2026-01-13 00:00:00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绕城路以北工业厂房、附属物及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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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绕城路以北工业厂房、附属物及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名称 宣城开盛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房产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转让说明事项 *、经营业态 意向受让方经营业态应符合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导向及规定,不得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填写经营业态申请,经转让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买。 *、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取得转让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具体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 ①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不论转让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②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转让方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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