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一峡江县2个标的采脂权及林木资源转让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2026-01-13
江西/吉安 招标采购
标的一峡江县2个标的采脂权及林木资源转让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江西/吉安-2026-01-13 00:00:00

标的一峡江县*个标的采脂权及林木资源转让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来源:

峡江县*个标的采脂权及林木资源转让网络竞价公告(标*)

受委托,定于****年*月**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价,峡江县以下标的采脂权及林木资源转让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意事项:为维护我县林木拍卖市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保障林木拍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公司账户需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报名和拍卖,严禁委托个人进行林木拍卖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一、竞价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标的一.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坐落在西庄工区Ⅲ林班****、****小班山场松类*年采脂经营权,面积约***.*亩采脂年限截止****年**月底。备注:面积范围内存在村民栽植松树和其他树种以及建房和修建林区公路等现象山场采脂与村民发生纠纷需乙方自行解决,一切纠纷与林场无关。

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当日。

三、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四、本次网络竞价的相关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开始。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未注册的竞买人(不能重复注册)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统一登录门户”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新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点击“立即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以上;**浏览器:版本***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

六、竞买须知

*、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标的山场采伐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如有误差不增减成交价款。

*、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标的自由竞价时长*分钟,延时周期为***竞价阶梯:起始价**万元及以上为*万元/次或其整数倍,**万以下为*万元/次或其整数倍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价高者得。本次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如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则不能成交。

*、根据《江西省国有林权和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交易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每个标的必须*人及以上人员报名,才能成交。如果只有*人报名而点击了竞价,不予成交。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总额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万元及以下为*.****%****万元以上至****万元为*.**%。缴入户名:峡江县财政局;账号:*************************;开户行:建行峡江支行,来源用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费。

*、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成交总价*%的比例峡江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支付交易佣金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不含相关税费,采脂、采伐力资费,运输费及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

**、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采脂质量保证金、按期采伐保证金。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款项或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再次竞价,再次竞价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违约人补足差额。

**、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在公示期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合同》后,凭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办理保证金退付。

**、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拍卖公司和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联系电话

* 一、二***********(王先生)

*、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拍卖公司吴先生:***********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县分中心:************

峡江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月**日

峡江县*个标的采脂权及林木资源转让网络竞价须知(标*)

标的一.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坐落在西庄工区Ⅲ林班****、****小班山场松类*年采脂经营权,面积约***.*亩采脂年限截止****年**月底。备注:面积范围内存在村民栽植松树和其他树种以及建房和修建林区公路等现象山场采脂与村民发生纠纷需乙方自行解决,一切纠纷与林场无关。

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

二、网络竞价流程

*、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发送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三、竞价方式

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方式,标的自由竞价时长*分钟,延时周期为***竞价阶梯:竞价阶梯:起始价**万元及以上为*万元/次或其整数倍,**万以下为*万元/次或其整数倍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价高者得。本次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如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则不能成交。

四、林权单位特别要求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总额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万元及以下为*.****%****万元以上至****万元为*.**%。缴入户名:峡江县财政局;账号:*************************;开户行:建行峡江支行,来源用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费。

*、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按成交总价*%的比例支付交易佣金。逾期该标的作废,不退还保证金。

*、买受人在交纳价款的同时须交纳*万元按期采伐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完成采伐集运的,保证金退还买受人。如因买受人原因延期采伐的,按每月交纳成交款*%的延期费。

*、成交价款不含相关税费,采脂、采伐力资费,运输费及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

*、采伐方式:用斧头或油锯采伐。标的山场林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采伐运输完毕。

*、未尽事宜详见《***合同》(样本附后)。

五、竞买人(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竞买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成交总价*%的比例到峡江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支付交易佣金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再次竞价,再次竞价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违约人补足差额。

*、竞价标的移交:买受人在付清成交款、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采脂质量保证金、按期采伐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由林权单位凭《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进行标的的移交。移交之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负责。

六、免责声明:

*、按照林业技术规程,竞价标的物的资源调查均采用抽样调查方式进行,有关标的评估报告中的数据均由调查样地平均数测算的数据,并不代表标的实际数量,仅供参考。

*、标的物的面积为调查人员实地勾绘,图上求算数据,按照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允许一定误差。鉴于此,为了明确标的物范围,林权单位砍出了四周界线,或在竞买人察看标的时给予明确指明。因此,面积数据仅能供参考,实际范围以实地四址为准。

*、标的物内的林木分布受各种因素影响,林地内可能存在的裸露地、岩石地、稀疏林地以及部分林木空心等情况,在竞价前已客观存在。按照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这些情况无法全部、准确反映,竞买人在察看标的时应充分了解,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峡江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月**日

松类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样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 日乙方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中心峡江分中心,通过公开竞价依法取得甲方山场林班小班的松类采脂经营权,为充分保护、合理利用权林资源、规范采脂行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峡江县山场林班小班内松类的采脂经营权,采脂山场面积约亩,山场面积和四至界址以公开竞价资料所附的《峡江县山场调查示意图》所标界线范围内。

*、乙方已对上述山场进行实地察看,竞价成交确认后,不论转让山场实际采脂多少,均不增减竞价成交价。

*、转让范围内的采脂必须按《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不得违规、违法。

二、转让期限

山场转让采脂权年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日止。

三、转让款、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通过公开公开竞价依法取得甲方竞价标的的采脂经营权,竞价成交价为

万元,采脂质量保证金万元(采脂质量保证金按交易成交价的**%计缴),合计:万元,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及采脂质量保证金支付给甲方指定账号,如逾期未交清,甲方和县监督部门将对乙方作自动弃权处理,乙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款项付清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采割无违规、违约行为,该采脂质量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流转林权的用途

转让的松类只能采脂,不得从事其它行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采脂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有权监管采脂山场,有权向林业执法部门报告乙方的违规、违法采脂行为。

*、甲方有责任按合同规定带清界址和共同维护松脂生产山场的治安秩序,对偷盗、毁林等破坏行为,甲方在接到乙方报案后应及时处理。

*、转让的采脂山场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处理权属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其它纠纷乙方自行解决。

*、双方不得借故随意终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经济损失,因国家政策规定的除外。

*、甲方协助乙方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乙方对转让山场规定的林木享有采脂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转让山场的采脂权不得擅自转包。

*、乙方必须遵照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合法经营,自觉接受林业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在甲方规定的山场、面积及界址范围内进行松脂采割。

**、乙方采工必须经过采脂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山采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采割。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如因乙方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

**、乙方在松脂生产期间必须做好采脂山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如发生森林病虫害,应及时向甲方和林业部门报告,同时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所发生的病虫害治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负责技术指导。

**、乙方在松类转让采脂权期限内必须做好林木防盗工作,如发现林木被盗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在转让采脂权期限内山场如发生林木损毁(火灾、风灾、冰灾、病虫害等情况),均不减少成交价款,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采脂期内应保证甲方林木林相完好,合同期满后,林木完好交还甲方经营。

**、乙方应当严格安全生产,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采脂作业时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坏林内套种的作物。若因乙方采脂作业导致林内套种作物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乙方只能对转让范围内的松类进行采脂,不得超范围采脂,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采脂,否则就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罚。以检查数据为准,在合同到期时在采脂质量保证金中扣减,不足再缴交。

*、乙方在松类采脂权转让期间内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如发生森林火灾,乙方应尽快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林业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所造成的采脂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森林火灾,造成林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松类转让采脂权期限内不得将采脂权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林业局鉴证之日起生效,到期自然终止,双方务必认真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和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执一份为凭。

附件:《峡江县山场调查示意图》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证机关:峡江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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