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1-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后期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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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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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六安市叶集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后期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确保“明厨亮灶”工程持续发挥实效,对全区**所学校(**个食堂)的“明厨亮灶”系统的维保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服务(含货物)须满足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教育厅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二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依据学校食堂数,据实结算)。 服务标准:所提供的服务(含货物)须满足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教育厅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政府办公楼六楼、合肥市黄山路***号汇峰大厦**楼东侧,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政府办公楼六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黄山路***号汇峰大厦**楼东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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