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6-01-13 00:00:00
二、项目名称:灌云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众智信(南京)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号苏宁慧谷*****栋****室 | **.*(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灌云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范围: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开展灌云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方案》要求,并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开展灌云县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核检、分析测算、自查校验工作,形成灌云县分等县级成果,及时汇交。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级基准地价体系建立。结合分等工作,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采集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自查校验核对,形成灌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县级成果及基准地价体系成果,及时汇交省自然资源厅。 服务要求: *.成交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后续项目的技术支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后期的技术准备工作;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成交投标人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成交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用户实地情况和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工作成果;最终的工作成果需经用户最终验收通过并完成电子成果备案。 服务时间:****年**月底前,完成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 服务标准: (*)衔接并满足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要求; (*)充分衔接辅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数据; (*)符合《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建青、陈锐、许海蓬、金星、侍振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灌云县伊山镇小鸭河路***号
联系人:韩丽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润连制造中心*号楼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