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1-13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兴城市温泉河及钓鱼台河环境整治项目机械租赁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兴城市温泉河及钓鱼台河环境整治项目机械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地 址:铁西***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兴城市温泉河及钓鱼台河环境整治项目机械租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接到采购人的机械需求后,投标人须立即响应,并遵守采购人的时间安排机械准时进场;如累计三次未按采购人要求进场影响采购人的施工进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对产生的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机械驾驶员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机械操作员须按《生产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安全生产。 *、投标人需保证提供租赁服务的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质检等手续完备,保证设备在租赁期内能正常投入使用。如设备在提供租赁服务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则投标人需在*个小时内提供另一台设备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听从采购人现场指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设备租赁服务,投标人在接到租赁通知后**小时内将设备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提供租赁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