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1-13 00:00:00
五河县临北生态清洁小流域(临北片)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五河县临北生态清洁小流域(临北片)工程结余资金 
同类项目: 工程结余资金***;
*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江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南陵县工山镇工一社区四楼*******室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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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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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五河县临北生态清洁小流域(临北片)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甘成学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耀素(组长)、邓泽林、陆枫(采购人代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万元(含暂列金额*万元)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或***,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
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七、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万豪广场*座****、****
联系方式: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采购人)、陈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