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1-12 00:00:00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永泰县大洋种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种子产业园)施工”评标结果的异议函
异议单位:福建金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栋*******
致: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机构)
福建省永泰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我司于****年*月* 日*时参与了永泰县大洋种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种子产业园)施工(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福鸿建工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鲍彩平、闽****************
工期:***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总价:********.**元
本 单 位 通 过 全 国 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 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人员配备存在注册人员配备不足情况,虽然该公司于****年*月**号取得建筑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详见附件*)后撤离人员,在公示之日注册人员(三个建筑,一个机电)不满足建筑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实质性不具备建筑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违反了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该候选人属于以骗取手段获取资质。
另根据“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详见附件*)“定标标准”一、定标标准必须包括的内容(六)推荐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中的第*点要求:未满足其所持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如不满足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此规定亦彰显福州市政府努力剔除骗取资质企业的决心,中标候选人应当具备满足资质要求的注册人员。虽然本项目非评定分离,但为了维护招投标合法健康秩序,给各投标人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中标候选人应具备符合规定的资质要求、人员配备、履约能力。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注:评标结束后,原评标委员会并没有解散。履约能力复核审查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详见附件*)本司认为中标候选人抽离注册人员,经营状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实质性不满足资质要求,望招标人及评审委员会成员予以重新评审。
还综上,我司认为,本项目应予以重新评审我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希望贵单位能在收到本异议函后的(规定时间)内给予我司明确答复。
异议单位:福建金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