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1-12 00:00:00
宿州经开区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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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开区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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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经开区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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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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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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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经济开发区鞋城五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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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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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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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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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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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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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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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苏正方园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
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东晟兴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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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社渚镇新华街 ** 号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山川路 **** 号 |
仪征市真州东路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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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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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 (约*********.**元) |
**.**% (约*********.**元) |
**.**% (约*********.**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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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年*月**日完成主体施工图并获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 年 * 月 ** 日,完成竣工验收、消防验收。 |
****年*月**日完成主体施工图并获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 年 * 月 **日,完成竣工验收、消防验收。 |
****年*月**日完成主体施工图并获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 年 * 月 ** 日,完成竣工验收、消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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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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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光伏产业园项目(溧阳高新区光伏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
海尔胶州冰箱智能制造(二期)项目 |
高邮经济开发区“台湾工业园”一期厂房(*#、*#、**#)及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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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成 |
庄磊 |
朱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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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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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苏 **************** |
鲁 **************** |
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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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陈旭 |
陈盛玉 |
窦业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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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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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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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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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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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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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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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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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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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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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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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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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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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行政执法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