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026-01-12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宽甸县石湖沟乡亮子沟村岩棉用玄武岩普查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宽甸县石湖沟乡亮子沟村岩棉用玄武岩普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宽甸镇鸭绿江大街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四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昌宇星河湾*#网点**#门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宽甸县石湖沟乡亮子沟村岩棉用玄武岩普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 勘察矿种:岩棉用玄武岩 勘查工作程度:达到勘探级别 具体需求:对辽宁省宽甸县石湖沟乡亮子沟村岩棉用玄武岩开展普查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钻探、山地工程、岩矿测试、其它地质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成果报告。 ★四、其他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宽甸县自然资源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宽甸县自然资源局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应及时报送专报。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并提交合格成果。 **、本项目不允许采用挂靠方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和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 **.人员及配套设施:需在履约期间需设立项目经理*名(人员名单需在投标文件提供)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