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村集体土地大数据监管系统工程监理
2025-12-31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沈阳市农村集体土地大数据监管系统工程监理
辽宁/沈阳-2025-12-31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农村集体土地大数据监管系统工程监理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农村集体土地大数据监督系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号粮食大厦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址:智慧三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农村集体土地大数据监管系统工程监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总体要求 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我公司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实施的监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 *.实施阶段服务内容及要求 我公司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委托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委托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我公司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 项目实施前,我公司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 项目实施前,我公司组织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要求被委托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 项目实施前,我公司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 *) 我公司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 我公司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通过监理周报、月报、阶段性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跟踪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完成情况。 *) 我公司对项目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点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对发现的可能影响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 我公司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实施中有关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 我公司织对被委托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项目实施中应用。 *) 我公司按计划检查被委托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 我公司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项目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我公司签发监理通知单,报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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