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2-015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临1-2 临街小二楼房产出租
2026-01-12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2022-015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临1-2 临街小二楼房产出租
辽宁/沈阳-202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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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临*** 临街小二楼房产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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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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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临*** 临街小二楼房产出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自项目成交日至****年**月,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租日按合同约定,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务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报名时上传《现场查勘确认书》。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年租金(特殊约定除外)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保证金转为租金(特殊约定除外),被确定的最终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剩余租金及押金交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项目未成交沈交所将保证金返还意向承租方,并于收到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承租方逾期不交租金及押金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所将全部租金交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标的物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现承租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