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512190010401的澄清修改文件
2026-01-12
重庆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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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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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巫溪县先锋小学校食堂项目”项目名称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巫溪县先锋小学校食堂项目”项目名称做出以下说明: 本招标项目隶属于已获批准的“巫溪县先锋小学校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巫溪县先锋小学校食堂项目”从属于法定立项的“巫溪县先锋小学校建设项目”,两者指向同一整体项目,仅因招标范围与立项范围不完全一致而在表述上有所细化,不构成对项目本身的更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引用项目代码为“巫溪县先锋小学校建设项目”的项目代码:************************,导致投标文件制作过中项目名称无法更改,经本单位(巫溪县教育委员会)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一致,确定相关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中的名称:“巫溪县先锋小学校建设项目”“巫溪县先锋小学校食堂项目”均可以使用。 注:本说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说明不一致时,一律以本说明为准。 招 标 人: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大宁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