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1-12 00:00:00
邻水县坛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信息来源:邻水县坛同中学
发布时间:**********
邻水县坛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邻水县坛同中学(采购人)拟对邻水县坛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坛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人:邻水县坛同中学。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和食堂代管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邻水县坛同中学拟采购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一项,本项目为*个采购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
投标供应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邻水县坛同中学总务处办公室(地址:四川省邻水县坛同镇学府巷**号)报名,同时现场获取由采购人免费提供***版磋商文件,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现场的方式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邻水县坛同中学通慧楼四楼小会议室。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邻水县坛同中学通慧楼四楼小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邻水县坛同中学
地 址:四川省邻水县坛同镇学府巷**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电话:*********** ***********
邻水县坛同中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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