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司重庆电厂2026年-2029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3年)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1-12
重庆 中标结果
重庆公司重庆电厂2026年-2029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3年)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重庆-202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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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公司重庆电厂****年*****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奕含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重庆-2026-01-12 00:00:00
重庆公司重庆电厂****年*****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年)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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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重庆电厂****年*****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年)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重庆公司重庆电厂****年*****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重庆旺东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裕丰智慧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食品经营许可证、小型、****************、****年**月**日 | 食品经营许可证、/、****************、****年**月**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业绩 | *、重庆社会科学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重庆社会科学院、****年*月*日 *、重庆宾馆有限公司食堂供餐、重庆宾馆有限公司、****年*月*日 *、解放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供餐、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月**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供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民生路证券营业部、****年**月*日 |
*、学校食堂
厨房外包
服务与管
理、重庆工商学校、****年*月**日 *、食堂服务 (劳务) 承包合同、重庆市渝西中学、****年*月**日 *、关于川渝 输油部** **年生活 后勤、物 业外包服 务项目合 同、国家石油 天然气管 网集团有 限公司华 南分公司、****年* 月**日 *、营区内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第*包、空军勤务学院、****年* 月** 日 *、关于合肥输油分公司****年餐饮服务项目的业务外包合同(餐饮 类)、国家管网 集团东部 原油储运 有限公司、****年* 月*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奕含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