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6-01-12 00:00:00
| 标的名称 | 昆明市呈贡区雨花公交停车保养场(地块二)倒班轮休楼使用权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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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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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资产位置: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区彩云南路与云南白药街交汇处,东临云南民族大学,南临云南大学,西侧为云南白药集团,北侧为大学城家属区。资产面积情况:拟租赁面积为*****.**㎡,其中地上**层建筑面积为*****.**㎡,地下*层人防建筑面为****.**㎡(含**个人防车位),地下*层非人防建筑面积(设备用房)建筑面为***.**㎡,用地面积约**.**亩。 | |||||
| 资产数量 | —— | |||||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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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昆明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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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所在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盘龙区 | |||
| 住所/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号领东大厦**层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万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晓晓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百四十次会议决议 | |||
| 批准日期 | ********** | |||
| 批准文号 | 第二百四十次会议 | |||
| 三、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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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云南滇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 备注 |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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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首年年租金的**%取整收取,投资人于签订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并于租赁期届满后且投资人不存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租赁期限 | **年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个工作日内与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及资产委托管理单位昆明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出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投资人交付标的资产的,则投资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除向投资人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投资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投资人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涉及装修的,装修方案要报批,取得书面同意后开展房屋装修改造。 *.投资人需承担该承租范围内所有管养、维护、消防、安全环保管理等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工作,标的物使用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行业。 *.本项目以现状租赁,投资人不得擅自在场区内私搭乱建。若对标的物房屋、场地资产进行改建、拆除、装饰装修的,所有设施设备及施工必须符合相关审批手续并达到安全规范要求,且所产生的装修改造、修缮及相关费用全部由投资人承担。投资人在取得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意见向出租方报备。 *.若投资人不按相关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报批自行在场区内私搭乱建、改变场地现状、装修改造等任意情形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等后果,所有权方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所有权方及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投资人的违约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出租方保留追诉权利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投资人的装修施工不得破坏建筑物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敲打或改动承重墙体,不得侵占消防通道、交通要道、公共通道及人行道路,投资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噪音扰民,否则,由此所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装修期间若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事故,或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争议的,由投资人承担,概与所有权方及出租方无关。 **.项目装修改造进度要求:投资人在标的物正式交付之日后**个月内完成标的物的装修改造,达到可使用条件进入试运行。 **.租赁期间,投资人使房屋及场地资产受到任何损害的,投资人须承担赔偿责任,所有权方及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装修完成后,出租方及投资人应对装修现状进行摄影保全,且投资人应将装修审批、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全套完整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报出租方存档。 **.租赁期满或租赁期间终止租赁,租赁物交回方式:租赁期满后或租赁期间终止租赁(不论任何原因),采取“来装去丢、来建去留”的原则,经出租方现场确认验收合格后,投资人将资产无偿移交出租方,即投资人租赁期间对所租资产添附部分,在租赁期间终止租赁(不论任何原因)或租赁期满后,不进行拆除破坏,添附部分归出租方所有,且出租方不对投资人所投入的装修费用、设施设备费等退还或进行任何补偿、赔偿。 **.投资人在使用标的物过程中,如需到安监、规划、消防、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由投资人自行办理,若未办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须做好租赁场所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有设施设备及施工(如有)必须符合相关审批手续并达到安全规范要求。投资人应确保其使用性合法合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且不会对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或影响。
**.在租赁期内,投资人未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擅自投入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分租、转租、合作经营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移交给第三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投资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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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投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在***万元及以上。
*.投资人须具备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租金的经济实力,财务信用良好。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网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需对场地环境、现有设施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细致的了解,确认投入使用。 *.投资人至少提供*个连续*年运行管理(自用或受托管理)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物业的相应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承租。 | ||||||||
| 报名提交材料 | *.投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在***万元及以上。
*.投资人须具备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租金的经济实力,财务信用良好。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网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需对场地环境、现有设施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细致的了解,确认投入使用。 *.投资人至少提供*个连续*年运行管理(自用或受托管理)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物业的相应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权属情况:资产所有权方为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地上建筑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呈贡区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街巷用地/其它;设备用房建筑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呈贡区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街巷用地/其它。已授权昆明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进行本次招租事宜。
*、租赁免租期:含免租期**个月,分两年进行分摊,每年不超过*个月。 *、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首年年租金的**%取整收取,投资人于签订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并于租赁期届满后且投资人不存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租金递增方式:本次招租的资产均按照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前*年不递增及不递减;第***年较首年年租金递增*%;第*年无递增,第****年较第*年递增*%;第**年无递增,第*****年较第**年递增*%;第**年无递增,第*****年较第**年递增*%。第六年度至第十年度、第十一年度至第十八年度租金需由出租方重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新评估价格与上一年度租赁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第六年度、第十一年、第十六年年度租金价格,后续按照上述递增比例进行递增,再次评估时出租方需按照首年租赁的原始状态进行评估(具体以评估机构行业准则要求为准) *、标的租赁用途:现状租赁,扰民类、污染类业态不纳入本次招租对象,投资人须自行办理商业运营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卫生、食品、环保审批等)。 *、相关管理费:涉及水、电等费用由投资人自行负责,物业管理由投资人自行实施,出租方不收取物业费。按“谁使用、谁维护、谁付费”的原则负责水电使用、管养。若因投资人使用或维护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投资人须及时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投资人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全额支付,后期租金按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支付。 *、是否有原租户: 有。 *、税费承担方式: 按国家相关标准承担。 **、标的其它情况: (*)标的以现状进行招租,请在报名前完成对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不限于办证情况、房屋状况等涉及经营的内容,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所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确定租赁后,则默认对资产现状、瑕疵、业态及证照办理等内容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投资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确保场地消防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标的物成交后以现状移交,由投资人根据自身使用需求进行装修提升改造及购买有关设施设备,装修提升改造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并结清。 (*)在租赁期内,投资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经出租方同意后,投资人可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分租。投资人与次承租人签订转租或分租租赁合同时,转租或分租年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年限、租金支付方式须与《租赁合同》约定一致。且应将包含租金标准、用途、期限等核心条款的合同摘要于签订后**日内向出租方、使用权所有方报备。投资人应确保次承租人书面承诺遵守《租赁合同》中涉及物业使用、安全管理、业态限制等保障出租方、使用权所有方权益的条款,投资人对次承租人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向出租方、使用权所有方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人向使用权所有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按一年一付的周期进行缴纳。若投资人在对外转租或分租该标的物时,一次性向次承租方收取的租金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出租方、使用权所有方有权按照投资人实际收取的租金期限向投资人主张相对应的租金并不受一年一交的限制。 (*)投资人不按规定支付租赁价款的,相关责任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资人自行管理,自负盈亏,投资人的使用状况与租金交纳无任何关联。 (*)自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逾期视为投资人已接收资产),资产移交后投资人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出租方和使用权所有方可行使对投资人的安全监督权,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倒班轮休楼为非毛坯状态,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消防验收意见书、规划核实验收意见、人防验收质量评定、环评批复。后续达到开业运营条件还需进行现场的设施设备试运行、维修、更换,工程调改改造(建筑、水电、暖通)等。 (**)因业务需要,由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承租人)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租人)以倒班轮休楼作为标的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不动产回租)》,本合同结束日期为****年**月**日,具体情况请咨询出租方。 (**)****年*月*日,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与昆明浩宇宏鑫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昆明浩宇宏鑫管理有限公司就装修相关事宜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场站公司目前法院尚未立案,具体情况请咨询出租方。 请阅读完公告所有文字。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 账户信息 | ||||||||||
| 账户名称 |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 |||||||||
| 账号 | *****************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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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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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范本)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信息披露书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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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 六、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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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钟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钟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 七、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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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须用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 |||||
| 八、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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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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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权属情况:资产所有权方为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地上建筑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呈贡区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街巷用地/其它;设备用房建筑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呈贡区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街巷用地/其它。已授权昆明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进行本次招租事宜。
*、租赁免租期:含免租期**个月,分两年进行分摊,每年不超过*个月。 *、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首年年租金的**%取整收取,投资人于签订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并于租赁期届满后且投资人不存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租金递增方式:本次招租的资产均按照成交价作为首年租金,前*年不递增及不递减;第***年较首年年租金递增*%;第*年无递增,第****年较第*年递增*%;第**年无递增,第*****年较第**年递增*%;第**年无递增,第*****年较第**年递增*%。第六年度至第十年度、第十一年度至第十八年度租金需由出租方重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新评估价格与上一年度租赁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第六年度、第十一年、第十六年年度租金价格,后续按照上述递增比例进行递增,再次评估时出租方需按照首年租赁的原始状态进行评估(具体以评估机构行业准则要求为准) *、标的租赁用途:现状租赁,扰民类、污染类业态不纳入本次招租对象,投资人须自行办理商业运营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卫生、食品、环保审批等)。 *、相关管理费:涉及水、电等费用由投资人自行负责,物业管理由投资人自行实施,出租方不收取物业费。按“谁使用、谁维护、谁付费”的原则负责水电使用、管养。若因投资人使用或维护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投资人须及时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投资人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全额支付,后期租金按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支付。 *、是否有原租户: 有。 *、税费承担方式: 按国家相关标准承担。 **、标的其它情况: (*)标的以现状进行招租,请在报名前完成对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不限于办证情况、房屋状况等涉及经营的内容,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所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确定租赁后,则默认对资产现状、瑕疵、业态及证照办理等内容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投资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确保场地消防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标的物成交后以现状移交,由投资人根据自身使用需求进行装修提升改造及购买有关设施设备,装修提升改造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并结清。 (*)在租赁期内,投资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经出租方同意后,投资人可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分租。投资人与次承租人签订转租或分租租赁合同时,转租或分租年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年限、租金支付方式须与《租赁合同》约定一致。且应将包含租金标准、用途、期限等核心条款的合同摘要于签订后**日内向出租方、使用权所有方报备。投资人应确保次承租人书面承诺遵守《租赁合同》中涉及物业使用、安全管理、业态限制等保障出租方、使用权所有方权益的条款,投资人对次承租人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向出租方、使用权所有方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人向使用权所有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按一年一付的周期进行缴纳。若投资人在对外转租或分租该标的物时,一次性向次承租方收取的租金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出租方、使用权所有方有权按照投资人实际收取的租金期限向投资人主张相对应的租金并不受一年一交的限制。 (*)投资人不按规定支付租赁价款的,相关责任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资人自行管理,自负盈亏,投资人的使用状况与租金交纳无任何关联。 (*)自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逾期视为投资人已接收资产),资产移交后投资人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出租方和使用权所有方可行使对投资人的安全监督权,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倒班轮休楼为非毛坯状态,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消防验收意见书、规划核实验收意见、人防验收质量评定、环评批复。后续达到开业运营条件还需进行现场的设施设备试运行、维修、更换,工程调改改造(建筑、水电、暖通)等。 (**)因业务需要,由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承租人)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租人)以倒班轮休楼作为标的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不动产回租)》,本合同结束日期为****年**月**日,具体情况请咨询出租方。 (**)****年*月*日,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与昆明浩宇宏鑫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昆明浩宇宏鑫管理有限公司就装修相关事宜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场站公司目前法院尚未立案,具体情况请咨询出租方。 请阅读完公告所有文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