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中心支公司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YZLNN2025-G3-541-NNQT)更正公告一
2026-01-12
广西/南宁 变更澄清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中心支公司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YZLNN2025-G3-541-NNQT)更正公告一
广西/南宁-2026-01-12 00:00:0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中心支公司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中心支公司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投标邀请、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改项目

原内容

更改后的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秒。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秒至******秒。

*.开标时间:*************秒。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秒。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秒至******秒。

*.开标时间:*************秒。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文件

******月至******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投标人在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月至******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投标人在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文件

******月至******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包括无缴费记录)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或投标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月至******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包括无缴费记录)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或投标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投标人在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月至******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投标人在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包括无缴费记录)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或投标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月至******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包括无缴费记录)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的按实际应产生月份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或投标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已缴纳税费的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南宁片区平乐大道**号五象绿地中心*号楼*层、*号楼***********号房

联系人:葛殿京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春燕、刘诗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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