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中心城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大良黄岗游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交易公告)
2026-01-12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佛山顺德中心城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大良黄岗游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交易公告)
广东/佛山-2026-01-12 00:00:00

佛山顺德中心城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大良黄岗游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第*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佛山顺德中心城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大良黄岗游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一、答疑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日期间隔为***日历天,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日历天不符。请明确。

答:以“***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日历天,竣工验工期须在总工期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为准。

*、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 日历天,是否可理解为总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请明确。

答:以“***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日历天,竣工验工期须在总工期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为准。

*、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中标记本项目为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经查阅本项目招标人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请问本项的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是否设置错误?

答:本项目为代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事业单位,须执行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发的《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期)》的第一大点(一)的规定,本项目适用“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社区红岗科技城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号恒福国际商业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张工、代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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