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01-12 00:00:00
绵阳四〇四医院关于“建筑物内拆除物”公开处置变更公告
各潜在竞买人:
为顺利推进医院资产处置工作,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年*月*日变更公告”内容进行再次变更,“****年*月*日发布的变更公告”同步废止,本次变更公告作为绵阳四〇四医院“建筑物内拆除物”公开处置公告的修改,是公告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医院*号楼****楼,建筑物面积约*****平米,可回收拆除物分包竞拍,包一包括原有装饰装修、定制家具、洁具、吊顶、消防喷淋支管、消防栓、水管、金属门窗、轨道;包二包括强弱电线路、空调盘管、设备带、其他电子产品等需按照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处理的拆除物。该标的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残值评估,并报经医院批准同意进行公开处置。
标的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价标的物之现状。标的堆放现场拆、装卸费用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承担。
二、“二、(一)竞买人资格”更正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和自然人或团体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包一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包二(包含电线电缆,光纤光缆、电子产品等)竞买人还需具备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证明材料(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截图)。
*.特殊说明:若竞买人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
二、“三、交易事项*.竞价地点”变更为:绵阳四〇四医院*号楼**楼创新厅会议室。
三、“ 四、交易规则:*.起 始 价:包一、包二起始价均设置为人民币*****元(大写:捌万叁仟伍佰元整)”
文件依据:
*.****年*月**日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
*.****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绵阳四〇四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