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12 00:00:00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勘察(一桩一勘)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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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市补助资金、银行贷款,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一桩一勘)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街道。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包含住宅*****.**平方米,配套****.**平方米及其它****.**平方米,地下为停车库*****.**平方米。总户数***户,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停车位***个。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公区装饰、安装、公建、室外工程等建设内容。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基础持力层进行施工地质查验(一桩一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提交合格的基础持力层地质查验(一桩一勘)报告。
*.*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博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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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办事处洞塘社区迎宾大道***号附*号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号 |
|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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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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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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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报告(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施工图********.***
****.**.****************勘察合格书(黔江区配售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
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