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南通吉濠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一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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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南通吉濠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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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202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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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南通吉濠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南通吉濠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杨敏:
关于申请人杨敏向我局申请撤销南通吉濠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设立登记一案,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调查终结,现向你作出《撤销冒名登记听证告知书》(崇数据告〔****〕**号)。因该文件被拒收,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蔡培花,联系电话:*************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听证告知书》(崇数据告〔****〕**号)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年*月**日
数据听证告知崇数据告〔****〕**号南通吉濠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